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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: | 2021-06-17 | 废止日期: | |
文 号: | 所属主题: | 机构职能 |
关于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
贵编委发〔2021〕2号
关于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,县委、县政府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:
根据中共海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调整州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南编委发〔2021〕7号)精神,现将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机构设置
将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,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,规格为正科级,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统一领导和管理。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局。
二、关于主要职责
县扶贫工作机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后,原履行的主要职责暂不作调整。待国家、省、州乡村振兴局“三定”规定出台后,再予以明确。
三、关于人员编制
重组后的县乡村振兴局,原有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、内设机构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。
中共贵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
2021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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